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75名,分两批进行,其中第一批次33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第二批次42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即: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第一批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11月16日9:00-11月18日17:00
资格初审:11月16日9:00-11月18日18:30
网上缴费:11月16日9:00-11月18日24:00
2.第二批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12月7日9:00-12月9日17:00
资格初审:12月7日9:00-12月9日18:30
网上缴费:12月7日9:00-12月9日24:00
3.报名网址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imen.gov.cn/)。
4.报名流程
打开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招考信息)→点击“石门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可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报名结束。
①网上报名前期准备
报考人员须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②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
③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结束。
5.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①报考人员每一批次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②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③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报名人数过多等因素造成报名不成功。
五、准考证打印
第一批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4日
第二批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月15日
报考人员登陆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过打印准考证链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多张备用)。
六、笔试(满分100分)
1.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批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成绩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40%)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报考专业不限的岗位,专业知识为材料作文。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于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七、资格复审
第一批资格复审时间:11月30日8:00-16:00
第二批资格复审时间:12月21日8:00-16:00
地点: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二楼
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招考信息)公示,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一批次面试时间:12月4日
第二批次面试时间:12月25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九、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二、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三、确定拟聘对象
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招聘单位应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十五、监督
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六、信息发布及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提供相关资料、报到上班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此外,考生若在体检、政审环节弃权必须提前1天告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否则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
3.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今年内全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
4.本次招聘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除自境外入境、有密切接触、确诊或疑似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其他考生凭健康码参考。考试期间,参考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郑重提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736-5324996(石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
0736-5333980(石门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第二批次)ss.xls
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第一批次)ss.xls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