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现对五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共3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0月8日开始计算。即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高校2020年7月底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和研究生;
(五)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卫健委人事股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一份,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2张)交报名处。考生需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内签字。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资质要求的,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上述材料由考生在报名时交县卫健委人事股收集整理后,统一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于2019年10月13日到五河县卫健委人事股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成功者请于2019年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常识等,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按3:7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均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另定。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参加体检人数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与考察由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实行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即按同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如成绩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5055591;监督电话:0552-505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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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