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池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统一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见附件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7月7日起同时在池州军分区、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sw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经所属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随队手续的、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池部队随军家属;
(四)年龄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正团职以上(含正团)、六级及以上残疾、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家属)可放宽到45周岁;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7月14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先现场资格审查、再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行网络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81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以及驻池部队随军随队家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发给相关证明。
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default.html),现场资格审查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08:00至7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7月21日8: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1日12: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考人员请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农业银行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池州市双拥办配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理。
(二)公开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8月9日,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至8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由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池州市双拥办、池州市人社局配合。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公开考试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公开考试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考核加分
考核加分工作由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
(四)最终成绩合成
随军家属公开招聘最终成绩按公开考试成绩与考核加分分值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公开考试成绩×0.5+考核加分分值×0.5。
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加分得分值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池州市双拥办统一组织实施,池州市人社局配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军分区政治处、池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315999(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566-2032391(池州市双拥办)
0566-2023221(池州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880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