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决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12月10日起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sey.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号(门诊楼三楼)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550-3523328。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由招聘单位审核。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0年12月22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面试)
1.面试对象
招聘岗位代码为202008、202009、202010、202011、202012的考生。
2.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考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3.面试工作组织
(1)面试工作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组由考官组5人、监督员1人、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引导员1人、计时员1人、记分员1人、核分员1人组成。
(3)考官组设立主考1名,考官4名
(4)纪委监察机关参与面试过程的监督。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按应聘岗位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在其他面试考生的监督下,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代为抽签,开考后仍未能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引导员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考场,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
(3)面试由主考官主持,按试题提问,考生按要求回答问题。
(4)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答题。记时员在面试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结束,宣布答题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5)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及表现,对考生进行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并签字。
(6)记分员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要求,计算出平均值,即该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填写《面试评分汇总表》,签字后交核分员。
(7)核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对面试成绩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签字,并交主考官审核签字。
(8)主考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引导员引导考生离开考场。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26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20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v.xls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