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满足医院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关于做好阜阳市2019年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我院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生、硕博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本科毕业生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下同)。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还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2.执业或专业资格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临床医疗、病理诊断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需注册在相关执业范围内)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护理岗位须具有执业护士注册证、护士资格证;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须为三级医院通用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资格证上没有注明“二级医院”)。
3.年龄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69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
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2019年6月26日。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
我院2019年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招聘6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此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9月16日16:00前将个人简历(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执业护士资格证、注册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资质证明电子扫描件)发送至fysrmyy2515013@126.com或到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9月18日8:30
2.面试地点:阜阳市人民医院急诊医技楼4号会议室
须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执业护士资格证、注册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
此次为急需紧缺岗位招聘,故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阜阳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拟聘协议书》。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从相应岗位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后,在阜阳人才工作(www.fyrc.gov.cn)新闻公告栏、阜阳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执业护士资格证、注册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资质证明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已签订的拟聘协议书等材料。其中,要提供与原单位签订辞职证明或协议的,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其他
我院2019年度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已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批准,对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录用人员,将按规定纳入医院编制管理。
九、有关事宜
(一)信息咨询:0558-3010019,0558-3010017
(二)监督举报:0558-3010011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三)阜阳市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