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内容信息管理 - 安徽 - 黄山

报名入口

2019年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新潭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编外)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6
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现场报名
黄山经济开发区新潭镇党政办(屯溪区碧阳路7号)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0559-2558792

为健全完善社区机制,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队伍管理和建设,解决社区服务人员不足问题,结合横江社区、高铁社区实际所需,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社区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操作电脑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黄山市常住人口;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7、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有镇、街、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在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新潭镇先锋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在黄山经济开发区新潭镇党政办(屯溪区碧阳路7号),联系电话:0559-2558792。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常识、时政、社区工作相关知识合并试卷,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2日内到经开区新潭镇党政办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后3日内登陆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新潭镇先锋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取两位小数)。


  六、面试


  面试由经开区新潭镇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新潭镇先锋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确定后在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新潭镇先锋网上公布。


  八、体检、考察


  新潭镇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新潭镇先锋网公示5天。


  十、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聘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新潭镇现有社区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十二、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经开区新潭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58792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58798


  新潭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9日


关注唯一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