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
3.报考人员学历、年龄见《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2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已经通过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尚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承诺在2021年7月1日前须取得与岗位学科一致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成绩单及承诺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五、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chang.gov.cn/)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1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末不休息),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小会议室(红花山路99号)。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收取考试费用,费用由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承担。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设定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60分、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满分120分),主要内容:《解剖学》、《生理学》。
(2)公共服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入考场时需提供《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足2:1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对于进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布面试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5楼小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以上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由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完成后,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六)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芜湖市繁昌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新招聘人员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垂询电话:0553-7871981。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v.doc
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v.xls
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承诺书v.doc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繁昌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