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信访局面向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包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8名。
二、条件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宗旨意识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2. 热爱信访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一般为法律类、中文类、管理类、哲学社会学类、经济学类专业。
4. 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 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身心健康。
7.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2日17时。
2. 报名方式:登录国家信访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国家信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电子版登记表发到邮箱gxrsyc1@mail.gjxfj.gov.cn。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待收到初审通过的邮件回复后,将打印好的纸质《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8月14日之前(以邮戳为准)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北京市1706信箱国家信访局人事司人事一处。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作回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考生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材料和本人最近的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盖章),我局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四)确定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并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借调试用。考察合格后,经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借调安排到相关司室工作试用2个月。
(七)调入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不予调入。
四、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准弄虚作假,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有关选调考试事宜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国家信访局人事司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