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和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3个岗位,拟招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其它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见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5)应届毕业生另需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见附件1)。
注: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考试
(1)笔试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对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根据各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笔试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对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有任何一项未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体检、政审、公示等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名人员义务。
(三)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取消聘用资格。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ss.xlsx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ss.doc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