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政策执行和对外贸易促进机构,致力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提供与外贸发展有关的公共服务,搭建各类贸易促进平台,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海外留学人员),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应届毕业生落户北京的有关要求,毕业时须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葡萄牙语专业岗位A(2人)
要求:本科学历,葡萄牙语相关专业,京内生源。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执行能力,熟练运用葡萄牙语独立开展工作。
(二)葡萄牙语专业岗位B(2人)
要求:本科学历,葡萄牙语相关专业,京外生源。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执行能力,熟练运用葡萄牙语独立开展工作。
(三)意大利语专业岗位(1人)
要求:本科学历,意大利语相关专业,京外生源。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执行能力,熟练运用意大利语独立开展工作。
(四)罗马尼亚语专业岗位(2人)
要求:本科学历,罗马尼亚语相关专业,京外生源。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执行能力,熟练运用罗马尼亚语独立开展工作。
以上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将《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学生证复印件在报名截止前邮寄至我单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院1号楼430室,邮编:1007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默,010-64404604。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17时止,以邮戳日期或快递收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我局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第一轮考试。
五、考试
考试共分为二轮。
(一)第一轮考试
第一轮考试拟于12月中下旬进行。
第一轮考试内容包括申论、专业语种笔试和口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第一轮考试成绩=申论成绩×40%+专业语种笔试成绩×30%+专业语种口试成绩×3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第二轮考试
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第二轮考试人员。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不足1:5比例时,设定60分为准入分数线,该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考试。
第二轮考试拟于1月中上旬进行,考试内容为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打分的重要参考,成绩不计入考试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三)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60%+第二轮考试成绩×40%。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小数位的方法进行排序。
考试相关信息将在我局网站(网址:http://tdb.mofcom.gov.cn/)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未通过考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拟于2月下旬进行。由我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我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某一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局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局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局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4404604,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64404609。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