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林科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林业和草原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重大公益性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着重解决我国林业和草原发展和生态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重大科技问题。目前全院设有19个独立法人研究所、中心,14个非独立法人机构,42个共建机构,70余个业务挂靠机构。
目前,全院在职职工3234人,其中科技人员2227人。建院六十余年以来,全院涌现出了一批杰出人才,成为我院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先后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全国政协委员12人,全国人大代表6人,国务院参事4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5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54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正式开始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共计划招聘169人,其中京内单位招聘52人,京外单位招聘117人,具体信息请参考《中国林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2)。
(二)招聘范围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京内单位招聘的京外生源需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其中京内单位招聘的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同时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业结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
(三)招聘条件
应聘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林草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并适应拟聘岗位要求;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简历投递
请应聘者查看《中国林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了解具体岗位的应聘条件。应聘者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具体参考《高校毕业生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应聘者按照相关要求联系报名,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附件4)、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要求盖有学校印章)、各类获奖证书、个人代表性成果等,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以“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及岗位”为邮件主题,如“张三+13500000000+清华大学+测绘学+林业研究所管理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发布的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及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最终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三)通知初试
资格初审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对初试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或网上公告等形式通知初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采用综合笔试的方式。综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及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初试时间拟定在5月。全院在京内外设置多处考场,用人单位将按照考生考前居住地区的风险等级情况合理安排考场。
综合笔试前应聘者需按用人单位的相关要求上报当前健康状态和行程信息。瞒报漏报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根据综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并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人选由各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复试
1.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增设专业考试。面试和专业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复试工作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进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各用人单位具体通知。
3.复试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复试如采取专业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则初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照50%、35%、1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对于参加复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复试成绩(如有专业笔试则包含专业笔试成绩)需不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需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院网站、局门户网站、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京内生源是指高考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确保联络畅通,并及时查看中国林科院官网通知。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有关初试、复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所投简历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中备注的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监督电话:
010-62889237、62889026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监督电话:
010-84238377、84239734、84238649
2021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京内单位)g.xlsx
2021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京外单位)g.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