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经过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当前,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顺利完成动员部署、拟制方案、核准方案三个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整体转入竞聘上岗阶段,其中,部分地区和部门已经进入拟聘人员核准备案阶段,从整体上来看,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平稳有序。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区县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怕先启动吃亏而等待观望,迟迟未正式启动竞聘上岗工作,还存在私开政策“口子”、变通处理“双肩挑”、扩大聘任范围、超出规定结构比例、降低岗位任职条件、突击聘用职务等突破政策规定的现象,导致部分区县和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必要的上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此,我局已对个别工作迟缓的区县和部门进行了督促催办,对个别突破政策规定的地区和部门已责令整改。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当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制约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推进,关系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稳定,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着眼,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拟聘人员核准备案工作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性强,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实利益,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家和市里的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推进此项工作;切忌简化必要程序、必要材料、必要手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作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切实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要努力引导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了解改革、理解改革和支持改革,尽可能化解矛盾、减少阻力,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三、切实维护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的严肃性
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对工作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特殊矛盾、特殊问题,要及时报告沟通。绝不允许自行其是,乱开“口子”、擅出“新招”;更不允许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岗位和职务数额,突击聘用人员、突击聘用职务。对不按规定要求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我局将不予核准备案拟聘人选;对无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纪律要求的,我们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建议相关地区和部门给予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对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由相关地区和部门承担责任。同时,在检查验收阶段,我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沟通、联系。
联系人:孙玉伟,联系电话:86868707。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