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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重庆巴南区遴选公务员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5
2018年6月14日9:00
现场报名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
2018年6月30日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巴南区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有8个单位遴选28人,具体职位见《2018年上半年巴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各级机关中(均不含巴南区)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法律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人员与遴选职位所在的部门(单位)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相关遴选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未达到考生所在地区或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的《2018年上半年巴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市垂直管理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表彰奖励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及遴选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办理说明。
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5日,每日9:00到18:0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29日。领取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单位后报区委、区政府决定是否继续遴选。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
4.成绩公布: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按照每个职位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其缺额经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如实际进入面试的考生达不到遴选职位面试比例的,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单位后报区委、区政府决定是否继续遴选。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当天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达到3:1面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分。
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可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进行查询。
(三)加分
1.近五年(即2013年至2017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加2分。
2.近五年(即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个人获国家级(即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即国家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加7分;获地厅级(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和地市级党委、政府)或区、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加4分。
3.因同一事项获多项表彰奖励的,就高不就低,不累加,只计算一次;因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三等功不再加分。加分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获奖时间以文件发文之日为准。
4. 认定为加分项目的表彰奖励,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为国家部委和部门表彰奖励的,必须与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发文。截止2018年6月15日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总成绩可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进行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全部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全部成绩并列时,则并列递补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或者遴选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遴选职位的需要,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遴选职位的匹配度、报名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核实,并最终按遴选名额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单位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任手续,其中:转任到巴南区财政局“财政管理”职位和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报考职位中选择单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九、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无故放弃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6215428,023-66230942。
报名咨询电话:023-66233928。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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