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振兴”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振兴”专业人才60名,招聘对象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其中部分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专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具体招聘指标和岗位详见《合川区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业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和《合川区2019年考核招聘“乡村振兴”专业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均简称《一览表》,附件1、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络报名前一日;
6.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3年。
9.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高校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基层建设1.2岗位(岗位编号25、26)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09:30-18:00到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合川区江城大道226号)5楼514室报名。
符合报考基层建设1岗位(岗位编号25)的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街(镇)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对拟推荐人选在所在街(镇)和村(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推荐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工资发放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合川区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4),《报名表》须由所在街(镇)党(工)委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报考基层建设2岗位(岗位编号26)的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服务鉴定表》、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市级考核优秀证明材料1份。
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任职文件(聘用合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团区委签写“复印属实”,并加盖鲜章。
2.网上报名
本次其余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特别提醒: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先征求招聘机关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聘机关审核同意予以认可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gz/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9年10月24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0月25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缴费。
①报考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②报考考核招聘: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进行现场缴费确认参考并领取准考证。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
(4)领取(打印)准考证。
①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考生,于2019年11月8日09:30—18:00到合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人力社保局5楼523室)领取准考证。
②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考生,于2019年11月7日至11月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考核招聘岗位(附件2)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报考人员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笔试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其中,报考基层建设1岗位(编号25)只考《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等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按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人才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开考的紧缺人才岗位或无法递减的,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比例详见《一览表》。
进入面试的人员和考核招聘的报考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所有考生)》(附件5)一份、身份证、本人毕业(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者本人《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详见《一览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且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且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的,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均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绩考察
报考基层建设1岗位(编号25)进入面试的人员还须按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考察。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基层建设1岗位)=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35%+考察成绩×15%
考试总成绩(考核招聘)=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选择聘用单位
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选岗,即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先行选岗。其中,基层建设岗位(岗位编号25、26)的具体招聘单位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3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830792。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合川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