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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晋安区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4名在编新任教师。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晋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附件1、2)。


  (四)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附件1、2)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3月21日至3月27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含各附表下方“其它说明要求”)和《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材料》(附件3),按网上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所有岗位由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截止时间以网络报名平台规定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报批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三、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所有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jszk.eeafj.cn/news8721)。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下同)版块公布。


  4、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5、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jaqjyjrsk508@163.com,请在发送成功后主动与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联系,以确认加分材料是否成功接收,并根据电子材料审核情况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审核


  所有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符合报考条件的非2021届毕业生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如果已被用人单位签章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中招聘岗位名称前标注“★”的学科岗位【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中学信息技术)、晋安区属中学美术教师】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所有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成绩采用综合成绩,聘用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聘用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2、根据合格线以上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体检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确定拟体检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


  拟体检人选须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体检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


  3、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合格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4、对体检合格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


  6、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8、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9、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


  五、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91-83924090(区人社局事业科)


  0591-83994197(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5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考全程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P020210316682416814431.doc

P020210316677233931865.pdf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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