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招聘产科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卫生行业规定。
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或原单位受处理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
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延长报名时间7天,如仍达不到3:1比例的,报医院研究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
止(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龙岩市第二医院人事科(新罗区双洋西路8号龙岩市第二医院行政办公楼8楼),联系电话0597-3399886。
4、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提供的
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
5、每人交报名费50元。
四、考试形式:
(一)考试形式:采取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考核。技能操作考
核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考核100分,占总成绩50%。
(二)、面试考核人选的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三)、技能操作及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及技能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照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院纪检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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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二医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