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园林事业管理需要,龙岩市园林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市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的分类标准,拟招土建类、森林类(只限其中的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林技术、城市园林专业)、植物生产类(只限其中的园艺(学)、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花卉与景观园艺专业);艺术设计类中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园林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性别年龄:性别不限,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和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4.因违规违纪被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系统解除劳务派遣关系的聘用人员不得再进入我局聘用人员队伍。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1.资格初核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对应聘者进行相关专业问题答辩:
①园林专业岗位:园林相关知识或环境、植保类知识及综合能力;
②土木工程岗位:土木工程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
3.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面试地点:新罗区登高中路61号园林局大会议室。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最后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录用,60分(百分制)为合格线。
五、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龙岩城市管理”),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的,与劳务派遣签订聘用合同。
2.一经聘用,待遇按《龙岩市园林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3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个人简历一份、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局办公室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另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地址:龙岩市登高中路61号(登高山南公园内)市园林局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229177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园林管理局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