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5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一:市场监管辅助人员10名(其中局机关2名,城区、城郊、古田、蛟洋、庐丰、蓝溪、才溪、官庄所各1名),性别要求:男性。
(二)岗位二:市场监管辅助人员5名(其中局机关3名,城区、城郊所各1名),性别要求:女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自愿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有一定的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工作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熟练计算机操作。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招考范围为上杭县,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时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或者上杭县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在上杭县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705办公室(上杭县金山路1号),联系电话:0597-3132309。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考试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写作》题型为主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写作》笔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面试对象。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则参加笔试达到笔试合格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面试人选放弃,相关岗位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职位,面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职位,面试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确定的考察对象最后1名总成绩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以学历层次高、年龄低等顺序依次确定。
2.考察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三)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岗位安排
本次考试招聘人员岗位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如因聘用者不愿服从安排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排名依次递补到空缺岗位。
五、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受聘人员与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县市场监管局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受聘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聘用编外人员待遇执行。其他待遇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聘用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首次聘用人员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