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南安市委党校拟面向全市公立普通中学(含职业中专,以下简称中学)遴选专任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中共南安市委党校专任教师2名(事业干部)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学经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南安市在职在编的中学教师(干部身份);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拥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学历学位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要求;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5年以上在编中学教学经验(含职业中专);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报名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公告
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7月10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中共南安市委党校办公室
3.报名方式和办法:现场报名。到南安人事人才网下载遴选报名表。报名填写《中共南安市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盖章。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经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5.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岗位条件,市委组织部、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 7月 日 15至20日到南安市委党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报考人员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考核方式
1.现场答辩。考试人数6人以上的(不含6人),增加现场答辩的方式,时间8分钟。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由专家出题。由考官当场打分,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在合格分数线上(含75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6名进入下一轮专题试讲名单,并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布进入专题试讲的考生准考证号。
2.专题试讲。考试人数3—6人直接采取专题试讲。专题课试讲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加权平均分。每一考生的试讲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①试讲题目:抽签决定选题;②试讲时间:50分钟;试讲基本要求:观点正确,理论功底扎实,能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好的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评审。试讲由相关专家评委组织评审,量化记分,满分100分(教学内容25%、教学效果25%、教学方法20%、教风教态20%、回答问题10%),合格成绩为75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因分数相同入闱人数大于岗位人数,则按以下条件依序优先录取:1、中共党员;2、近五年来获得的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级别最高的;3、近三年来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多者。
4.试讲结果。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试讲全部结束后统一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布,招聘通告、结果公示也要在南安政府网发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聘用程序
(一)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及综合考察。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对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再行组织体检考察。
(三)公示。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纳入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南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安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3、联 系 人:陈益群 蔡仕炳
联系方式:0595-86382218
13960234975 15260465199
中共南安市委党校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