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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学院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06]10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科学院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甘肃的重要举措。省科学院是我省科技领域的重要力量,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对于全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科技体制改革中,要结合实际,注重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快科研院所改革。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甘肃省科学院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开发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分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03)12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科学院改革发展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突出整体优势,发展突出重大项目,稳定突出以人为本”、“有利于科技综合实力的增强,有利于人才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争取和实施重大项目”的方针,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提高资产运作的能力,提高使用和运用人才的能力,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应用型研究开发为主的科研方向,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强化综合性多学科特色和优势,强化国际国内合作,把省科学院建设成为全省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省级代表队,成为全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和全省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基地和窗口,成为甘肃科技进步、工农业技术需求的骨干力量,成为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综合研究、引进、开发的中心。
  二、省科学院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院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全院科技体制的整体改革方案,指导院属科研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二)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目标,针对全省经济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技术问题,结合企业技术进步过程中急需的共性和支撑性技术,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和科研机构,组织院所研究力量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自主创新,积极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任务。
  (三)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建设科技创新体系。以院属研究所现有科研成果为基础,吸收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努力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以新技术和新产品服务于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按照出成果、出效益、出人才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为全省培养、吸纳和储备一批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
  (五)组织、指导全院各研究所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科技普及活动。
  (六)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掌握国内外高新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动态,为省委、省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服务。
  (七)管理运作全院资产,对院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体制
  甘肃省科学院系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省财政一级预算,业务归口省科技厅管理。实行“一院两制”、“两级法人、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实行院(所)长负责制。
  自然能源研究所(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为正地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与筹建中的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运行体制。改革(组建)方案另行编制。
  生物研究所、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传感技术研究所为公益类研究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推广和符合全省工农业需求的共性技术难题攻关及高新技术项目研究,为政府决策和规划提供技术咨询,为社会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自动化研究所定位为开发类科研机构,与省科学院实验工厂一并改制转企。其主要任务是,以公益类科研机构技术成果为依托,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经济与技术结合力度,实现成果产业化。
  院属科技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扩大投融资渠道,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借助院内外一切力量谋求发展壮大。
  院后勤服务机构和图书情报资料室与院机关剥离,后勤服务实行企业化经营。
  院机关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及各研究所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本着充实基层、精简机关和统一、高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省编办审批。
  四、运行机制
  (一)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和任期岗位合同制管理,实现竞争择优上岗。允许院属各单位按规定自主设定岗位和职务等级,建立人才流动和竞争上岗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项目聘任制度,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以科研项目的经费、工作任务、完成期限确定专业技术岗位数和聘期,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的任务、规模等聘用课题参加人员。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以目标、责任、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领导干部以任期目标为主要考核内容,专业技术人员以科技成果的等级或发表论文的水平为主要考核内容,管理服务人员以履行岗位职责的效能为主要考核内容,科技开发人员以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内容。
  (三)建立符合科研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科技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按岗定责,按业绩分配,使职工个人收入与业绩或效益挂钩,并积极探索知识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新途径。
  根据以上原则,公益类机构人员工资构成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搞活内部工资分配。
  改革中下岗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项目主持人责任制和以项目为核算单位的新型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的全程管理制度,推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优化项目人员组成结构。依据项目总任务和经费额度,确定项目人员职数。赋予项目主持人自行决定招聘项目参加人的权利;执行项目年度评议考核制,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财务监督与审计;项目主持人分阶段向单位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省科学院所属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或改企时要进行清产核资,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后,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
  省科学院所属科研机构在转制后仍为省科学院所属单位,其国有资产由省科学院代表省政府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及资产处置要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执行,其收益应纳入单位财政预算管理,资产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方案由省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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