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大突发案事件等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市上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组建平川区应急处突队,隶属于公安平川分局。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应急处突队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额
在全区范围选聘50名应急处突队员。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二、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平川区城镇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敢于担当、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品性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病史,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6,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聘用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4.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在城区居住的建档立卡异地搬迁人员;
5.城镇复退军人;
6.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违纪违规被解聘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5)公安机关认为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公示使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办公室。
3.报名有关材料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毕业证书或军人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到平川区人社局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平川区公开应急处突队员报名表》,参与选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注:《平川区应急处突队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
(二)资格审查
依据选聘条件和报名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年龄、身份、单位、户籍所在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必查内容),初步审查合格后发放体能测试表。
发放地点:公安平川分局政工科办公室。
(三)体能测试
由公安平川分局组织体能测试,具体项目由公安平川分局设定。
(四)审批使用
1.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平川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限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按照《白银市平川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实行聘用制,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公安平川分局政工科 5909061
区人社局 6623513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