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改革后的审判工作需要,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玉门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1名(其中包括审判辅助人员7名、网络管理人员3名、集约送达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司法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1、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法庭的开庭记录、文书送达、法庭安全保障及其他辅助工作。
2、网络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法院内外工作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故障维修、相关审判行政管理数据的统计和网络安全工作。
3、集约送达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通过电子、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法官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进行线上送达。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司法辅警和网络管理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一)审判辅助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历,大专要求法学、中文类专业,中专要求法学专业;
2、能够熟练应用电脑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笔录,同时服从领导安排从事辅警等工作;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限玉门户籍,不提供食宿;
5、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历。
(二)网络管理人员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3、掌握网络基本知识、具备网络运行、故障排除相关技术等;
4、年龄30周岁以下,限玉门户籍,不提供食宿。
5、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历。
(三)集约送达中心工作人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历,法学类专业;
2、能够熟练通过电子、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法官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进行线上送达,解答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相关疑问;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限玉门户籍,不提供食宿。
5、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
5、在政府组织的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审判辅助岗位)、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1、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3日2、地点:玉门市人民法院政治部(315室)。3、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报考时由本人填写《玉门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要求、报考对象和资格要求,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必要要求。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考试
(一)集约送达中心、审判辅助岗位
1、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人员和面试人员。
2、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内容为听打判决书、庭审笔录,满分为100分。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X4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20%。
(二)网络管理岗位
1、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八、确定初选人员
初选人员依据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各岗位按照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名次确定各岗位初选人员。
九、政审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聘用和待遇
(一)审判辅助人员、网络管理人员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