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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陇南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6
 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
现场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57名(其中武都区招聘23人、宕昌县招聘24人、文县招聘21人、康县招聘45人、徽县招聘2人、成县招聘5人、礼县招聘37人),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并取得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止)。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陇南市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在校及毕业后择业期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校和在职期间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历年在政府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被查处的;


  (5)其它不适合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并统一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2.报名所持证件


  (1)《陇南市2019年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3份),2寸免冠照片(蓝底)电子版。


  (2)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进行岗位计划合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4.考试缴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其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凡发现重复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在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


  1.考试时间与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天领取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考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8:00—18:00,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前一天领取面试准考证。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比重为40%。面试工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并上报市人社局。


  五、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和各岗位考生总成绩,分别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考察人员(含末位成绩并列者)。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区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共同制定考察方案,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学历文凭造假等影响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前放弃考察的,经汇报县人社局同意后,从同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七、体检


  由市卫健委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社发〔2017〕23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同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公布的考试成绩,并结合考察和体检情况,按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由市卫健委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公示结束后,由市卫健委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并由市人社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4.聘用。按照市人社局下发的文件,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发文后15个工作日内报到,否则视为放弃。


  5.聘后管理。所有聘用人员到岗后纳入事业人员管理,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0939-8870201


  武都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0939-8212262


  礼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0399-4422583


  康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0939-5122069


  文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0939-5522218


  宕昌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0939-6121001


  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0939-3203502


  徽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0939-7521496


  

2019年陇南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x.xls


  陇南市人社局陇南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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