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改办《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面向全市招聘24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麦积区、秦安县和张家川县3个深度贫困县各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8名。
二、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三、岗位职责
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8年5月29日— 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分别在麦积区、秦安县和张家川县卫计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县区岗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执业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2张,《天水市2018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附件中下载)。
2.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须提供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过临床诊疗工作的,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资格审查。由相关县区卫计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复核。
(三)招聘方式。采取考试或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
(四)体检。对考试或考察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对经考试或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天水市人社局、天水市卫计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公立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
五、服务期满安置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
六、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作收入水平相衔接,每年不低于6万元。
七、有关事项
1.天水市人社局和天水市卫计委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咨询电话:
天水市人社局:0938—8215762
天水市卫计委:0938—8214970
麦积区卫计局:0938—2736116
秦安县卫计局:0938—6522009
张川县卫计局:0938—7886262
附件:
天水市人社局 天水市卫计委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