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专职工作人员1名。
三、报考条件
基本要求: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及社会人才,专业不限。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军烈属优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热爱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符合专业要求,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阳山县文昌路1号阳山县人民武装部405政治工作科,联系电话:0763-3580425
(三)提交材料:
1、报考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证;
③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脑填写、双面打印)。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理论考试后):
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
②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④家庭成员户口本(含父母);
⑤军烈属或退役证件;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须双面打印)。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占50%):综合能力测试,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文写作、办公软件操作。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占50%):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应聘对象依笔试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在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
七、综合考察和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和政治考核对象,按军队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综合考察和政治考核。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两年,聘期结束后视情况可申请续聘。试用期内如出现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同岗位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进行替补录用。
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阳山县按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和军事机关补助,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期结束后聘用单位不再负责其工资福利等所有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聘用人员需服从人武部工作安排,如不服从视为放弃聘用。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人武部全权解释。
咨询电话:0763-3580425
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