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有关司法改革精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中组部等《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审判工作,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遴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3名。
二、遴选范围
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员额法官,或者员额制改革前具备法官身份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现任四级高级法官以上或一级法官满3年(单独职务序列),或正科级满3年;
(三)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6年以上相关审判工作经验,且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3年以上,作为经办法官审结案件500件以上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0件以上,审理过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45周岁以下,获过“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获过省级以上“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全国荣誉称号等表彰,或在审理全国有重大影响知识产权案件中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等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一)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不适合担任法官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二)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三)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法官岗位工作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7日,工作日9:00至17:00。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遴选法官报名表》;
(2)本人作为经办法官撰写的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3份;
(3)本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录像光盘1份;
(4)身份证、工作证、各学习阶段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审判职务任命等文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表彰奖励材料。
3.报名方式:有意向报考的法官(下称考生)登陆网站(www.gipc.gov.cn)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后连同有关资料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报名。报名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邮寄报名表格及相关资料。
报名地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610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2号,邮编510530。
4.报名要求:考生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遴选资格。考生提供的裁判文书,如属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须由其他合议庭成员在裁判文书上签名确认属考生本人撰写。
五、资格审查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根据遴选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30分,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30分,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在仪表、性格、分析表达能力等方面与法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小组一般由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省法院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专业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
笔试和面试的命题、阅卷、组织等工作,由省法院指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具体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官网公告。
七、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40分,着重考察参选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主要通过查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庭审录像和裁判文书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小组一般由省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知识产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
八、考察体检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根据笔试、面试和考核成绩,提出推荐人选的差额考察对象,予以公示,并进行考察。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序替补。
九、研究讨论
1.已具有员额法官身份的,根据考试、业务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研究后,报省法院党组研究。
2.尚未进入员额法官的,根据考试、业务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将推荐人选提交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由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后,提交省法院党组研究。
十、决定公示
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公务员转任、入额确认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任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职,待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职。
咨询电话: 020-62932234。
广州知识产权法
2018年9月5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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