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湖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沟通协调能力与执行力;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截至2019年9月6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招考单位认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6日上午9:00起至9月20日下午5:3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提交资料
证件照(蓝底彩色)、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生证明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以及对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扫描件。报考党务工作岗位必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
(二)资格审核
自2019年9月16日上午9:00起至9月23日下午17:30止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5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5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报名人员作为后备人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面试公布时间开始计算,一年内有效。若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且后备人才有符合需求的,可从笔试成绩排名靠前人员中择优招聘。
1.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至按1∶2比例;仍达不到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笔试。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未通过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选确定为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荔湖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26256611。
(四)监督部门:荔湖街监察组,监督电话:020-26256620。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