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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中共广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改委发〔2020〕7号)、《广州市医改办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落实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花都区政府同意,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将于2020年底至2021年初,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提高花都区整体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从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基层医疗机构98名、公共卫生单位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2.社会类人员:要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报考者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2.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年限等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9:00至12月31日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2.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本公告附件1的职位代码报考。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报名成功后请按通知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往年已在网站上注册过的报考者请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表,并核实所留联系电话是否正确有效。


  (3)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及计分规则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单项考试成绩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生考试成绩中任何一科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委托第三方提供场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学类岗位(按照专业细分)和非医学类岗位(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见附件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参考用书。


  (4)开考要求: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按1:2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3.面试


  (1)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方式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


  (2)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


  (3)面试前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②资格复审地点: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③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明。


  择业期内毕业生: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或通过相关考试证明材料)、执业证等。


  社会人员: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或通过相关考试证明材料)、执业证、岗位有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以上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④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的须出具委托书。


  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及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⑦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5)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②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


  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可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真实性等情况。若考察不合格,则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七)聘用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须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农业户口需办理农转非,非广州户籍人员需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4)。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网址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2.花都区政府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


  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


  (五)咨询及监督投诉


  1.咨询电话:020-86836552(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2.监督投诉电话:020-86859112。


 

20201215024212382.xlsx

20201215024229732.pdf

20201215024259543.docx

20201215024245527.xls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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