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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政府主管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职能部门,主管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信息化、“数字政府”、海珠区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是负责政务服务窗口或12345热线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行为;


  (四)管理辅助类雇员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受聘人员须服从安排,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至少满2年以上。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9:3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政务服务中心703室,联系人:陈小姐、王小姐,联系电话:66662384。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2张,并填写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社保清单。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


  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被录取。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政信息网(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btz/201908/t20190826_635002.html)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我局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雇员报名表w.docx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w.doc

 


  海珠区政务服务管理数据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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