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位于广州市北缘,地处北纬23°14′01″~23°37′01″,东经112°57′06″~113°28′10″,全区总面积970.04平方千米,东接广州从化区,西连佛山三水和南海区,南与广州白云区接壤,北邻清远市。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纵贯全境,京港澳高速公路、广清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广乐高速公路、肇花高速公路、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和街北高速公路构成花都境内南北和东西走向高速公路网。东部流溪河、西部的巴江(白坭河)南汇珠江,船只直航港澳。位于花都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是国内三大空中交通枢纽之一。2017年12月28日,花都区内首个地铁线路—广州地铁9号线一期开通。花都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水、陆、空交通,为花都发展经济提供有利条件。
2020学年,花都区有幼儿园145所,中小学185所。区教育系统深入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以区内优质学校为核心,成立6个立体式教育集团,6个扁平式教育集团,覆盖58所学校,推动全区优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区公办中小学校有副高以上教师1500名、正高级教师27名和特级教师18名。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中小学教师268名,入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条件一致的,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人员报考,其专业方向须与招聘职位学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次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1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6.2021年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教学技能测试、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至2021年3月1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http://www.sydwzl.com/gdhdjyzp2021/,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9:00至2021年3月23日12: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查看打印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1年3月25日12: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17: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学科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五)综合素质评估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1年4月3日至4月4日。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66号)。
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2日12:00前在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估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组人〔2019〕55号)的要求组织。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信息技术、科学、心理、特殊教育等学科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水平。
2.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以展示专业技能或特长的方式进行。
(六)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每个职位按1: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如果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则按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时间:2021年4月7日。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66号)。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需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七)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66号)。
(八)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填报志愿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高分者排名靠前。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同一职位只有一个学校的,考生在报考时已经确定了职位,无需再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在填报志愿、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二)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教学技能测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网上确认考试、具备参加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20-3689260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