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肇庆校区和清远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学校设有19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48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经管法为主体、以金融学为内核的应用型学科体系。金融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信用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经济学、保险学、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9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经济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3个学科入选成为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开办了全国首批、广东首个互联网金融专业和广东首个精算学专业,拥有同类高校中最为齐全的金融学类专业体系。
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学校以党和国家对金融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为引领,向应用型深化、向高端化提升、向特色化发展、向国际化迈进,努力建成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公开招聘博士专职思政课教师若干名,硕士专职思政课教师若干名(见附件1),本公告长期有效,招满为止。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博士专任教师
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
第四类: 普通博士。
以上招聘的四个类别人员均按照广东省政策,落实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2.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及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表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8 岁。
5.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者:
(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主持两项省部级项目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A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
(3)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且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5.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者:
(1)近5年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A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近5年获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2岁。
4.近5年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第四类:普通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二)薪酬待遇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6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25万元,租房补贴20万元,总计1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4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10万元,租房补贴15万元,总计6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青年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2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7万元,总计32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类:普通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1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5万元,总计1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复印件、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发送到电子邮箱15-022@gduf.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例如:张三+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
二、硕士专职思政课教师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需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薪酬待遇
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在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和学院安排任务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2.聘用期限
岗位聘期为3年,每一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续聘下一个聘期。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即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专职思政课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邮箱:15-022@gduf.edu.cn。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专职思政课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6)外语程度证明;
(7)中共党员证明(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9)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10)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11)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1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
(2)现场复审。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马克思主义学院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组成7-9人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委会,对应聘人员通过主题演讲、试讲、技能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不得少于每人20分钟,并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考试全过程存档。
3.考试重点测试应聘者个人素质、专业理论、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考试前,应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方案、评分标准与结构。考试成绩以百分计,综合成绩达到80分者为合格。
考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分数,并将所有考生成绩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报送人事处。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决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网页https://mks.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进度安排。
2.应聘者须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4.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20-37216165黄老师;
人事处电话:020-37216160 张老师;020-37216623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附件【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