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关于印发恩平市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恩府办〔2013〕132号)精神,现就恩平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42个、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16个、机关雇员岗位94个。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恩平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恩平市2020年机关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及“定向招聘”四类。
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定向招聘对象指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或本市户籍参加国家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毕业生(需服务期满不足三年且考核合格)、大学生退役士兵、优秀社区工作者。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含定向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学历要求的,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为全日制学历。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附件4)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所列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外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专业方向也须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应聘者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的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0年10月31日。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7.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五年的;曾因违反我省有关计生政策被处理未满五年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两年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员雇员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的;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七)其他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对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教师资格证、护士(医生)执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职业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合同。
2.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精神,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应聘人员在11月20日前向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三支一扶”服务计划加分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任职工作证明材料、考核期满合格证书)。
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它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3.2016-2020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17: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确认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及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录取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者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资料不能再作修改。因疫情原因,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C三类:
A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
B类: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试题;
C类:机关雇员通用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应聘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雇)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说课×30%+实操×40%)。报考其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事业单位一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机关雇员参照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七、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雇)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机关雇员参照执行。
八、资格复审及公示
用人单位将考察合格的拟聘(雇)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雇)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雇)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恩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经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合格的拟聘(雇)用人员名单,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雇)用通知。聘(雇)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聘(雇)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雇)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雇)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机关雇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新聘(雇)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机关雇员直接取消雇用资格,事业单位人员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事业单位应予以解聘。聘(雇)用合同规范样式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综合成绩)递补人选:
1.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雇)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雇)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考察、聘(雇)用资格。
十一、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具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过(境)外旅居史的包括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三、联系电话
1.招聘政策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0-7727423、7737418;
2.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3.监督举报电话: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50-7723617。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