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才储备工作,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拟招聘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医、技、药、护人员,结合实际,现将具体职位及要求修改补充如下:见附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服从医院及科室的领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住院医师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主治及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含55周岁);
4、男护士身高1.68M以上,女护士身高在1.58M以上;
5、有较扎实的临床医学基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医疗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积极,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8、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服从医院入职时间及工作安排。
二、福利待遇
1、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阳春市“招才引智”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突出的优秀人员经医院考核合格后可聘为学科带头人,待遇按医院学科带头人标准予以发放,安排住房或给予住房补贴;
3、夫妻双方均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可优先考虑。
三、聘用程序
医院对应聘者进行统一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笔试、操作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并予以聘用。
四、应聘方式
如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就职者,请将电子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ck7768886@163.com;或将纸质版简历邮寄至广东省阳春市人民医院环城南路24号,人力资源部收。
联系电话:0662-7768886。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六、本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属阳春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