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阳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18〕2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春发〔2018〕22号)文件精神,切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坚持服务基层、培养人才相结合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招聘对象限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在阳春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学历层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要求
(一)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标准相片4张。注: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电子版打印,手写无效,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填写,报名要求本人亲自到场。
(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领取地点:原报名点。
四、招聘形式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对证件(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不齐的,不得进入考场。
五、笔试成绩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实际情况科学划定。
(二)考试成绩在阳春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录名额1:1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及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八、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政府信息网公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阳春市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各项政策。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考生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三)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咨询电话:0662-7736048
(二)本公告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0年阳春市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w.docx
2020年阳春市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w.doc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