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吸纳优秀人才,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级科员3名。
二、选调对象
中山市内(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驻中山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4. “国家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大一寸彩色照片等有关证明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市委办公室干部科电子邮箱swbrsk127@126.com,邮件名称为:公开选调报名+姓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我办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于2019年9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回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查收打印。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小于3:1的,选调职位数量相应减少。报名咨询电话:88300945,88332262,联系人:何冬云,范建欣。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人15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7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中山网(党史专栏频道)” 网站上公布。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少于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时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我办将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网(党史专栏频道)”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序递补。体检结果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组织考察
1.市委办公室指派考察组到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德才情况,查阅干部档案等材料,同时对拟选调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
2.经考察无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经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安排到市委办公室跟班学习3个月。跟班学习期间,拟选调人选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3.跟班学习结束后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选调人选,报市委办公室室务会审批。跟班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的原单位及市委办公室对选调人选情况公示7天。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选调人员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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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