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是珠海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珠海市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珠海市大桥办”),负责代表珠海市政府履行港珠澳大桥及口岸人工岛的相关建设、协调及监督工作。2018年9月,市大桥办加挂港珠澳大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了港珠澳大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港珠澳大桥珠海区域统一应急值守、监测监控、指挥决策,并做好与香港、澳门的沟通协调及三地联动。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合同制职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所有报名资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hsdqb@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珠海市大桥办合同制职员报名资料-XXX(姓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
3.报名提交资料:①《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②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③计划生育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⑤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证明;⑥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以上报名资料除报名表需提供电子文档及签名后的扫描件、彩色照片提供JPG格式电子版;其余均提供扫描件(PDF格式)。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2日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zhjt.zhuhai.gov.cn/)、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以下简称“二网”)公布。
5.参加考试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日-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人工岛非现场办公区3号楼8003)签领《准考证》。并现场提交《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查验。经审核与报名资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及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形式,各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予开考。各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少于3名的按实际人数)。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问答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3.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七天内在“二网”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次日20:00前在“二网”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次日20:00前在“二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通知),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招聘岗位适应度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珠海市大桥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263288(珠海市大桥办),监督或投诉电话:2265683(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二)被录用者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缺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①资格审查有问题或弄虚作假者;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③其它有关规定不能聘用者。
(四)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按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执行。
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c.doc
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c.doc
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