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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2011—2015 年广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1—2015 年广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己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 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1—2015 年广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0 年—2020 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 、《 2011—2015年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 和《 广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精神,结合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目标,以全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以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建设为基础,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公务员培训工作,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服务,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务员素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机制制度,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规范各类培训工作,保障公务员培训权利,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3 .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根据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要求和职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安排培训内容,根据成人教育规律和在职学习特点,有效组织培训活动,强调“干什么,学什么”,要求“缺什么,补什么” ,探索“怎么学,怎么管”,把培训学习与公务员履行职责、提高素质和职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动公务员参训积极性。
    4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将培训体制机制创新贯穿于培训全过程,推动公务员培训管理方式改进、培训内容体系完善和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增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实现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5 年内,把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明显提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着重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适应能力。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初任培训试行办法》,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少于12 天,参训率达到100 %。加强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机关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培训。初任培训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个别职能、专业特殊的机关可自行组织,但须将培训计划及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录用机关应根据自身特点及需要,设置专业科目培训课程。不断创新初任培训模式,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宣誓活动。
   (二)加强任职培训。
    任职培训着重提高新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胜任领导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对能力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内容。任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建设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任职培训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组织2—3期任职培训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当年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l年内完成规定培训。
   (三)深化专门业务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和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拟订专门业务培训计划或方案,明确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和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各单位每年应设置不少于两门的专门业务培训课程,开展与业务工作相关领域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促使公务员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强化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重在促使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在全体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以“ 5 + X”为模式的主线培训,“ 5 ”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每年确定一项重点培训内容。“X”为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自主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培训专题。创新培训形式,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采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公务员特点,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的质量。
   (五)实施对口培训。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公务员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内容,聘请优质师资,实施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举办2—3 期对口培训专题研修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东部发达地区联合开展对口培训。到2015 年,全区完成1000 名以上公务员的东西部对口培训任务。
   (六)开展国(境)外培训。
    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大项目,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国(境)外培训。选拔政治素质强、发展潜力大、外语水平高的中青年公务员骨干赴国(境)外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善于国际运作、对外交往能力强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务员。拓宽国(境)外培训渠道,采取“请进来”的形式,邀请国(境)外专家、学者到我区进行现场授课。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与国(境)外知名院校合作,开展境外培训与交流。
   (七)鼓励学历学位教育。
    鼓励、引导、支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中青年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通过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及有关学历学位教育。鼓励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学位教育。有条件的市或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鼓励扶持公务员在职学习的办法,调动公务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积极性。
(八)抓好培训管理者培训。
    以培训管理基础理论、现代教育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实用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培训管理者的培训。采取定期进修、专题研讨、对外交流等形式,指导管理者研究公务员培训规律、内容和方法,掌握培训项目管理技巧。5 年内,对全区培训管理者轮训一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至少举办1 期50 人以上的培训管理者专题研修班,努力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培训管理意识和理念、掌握现代培训技能和方法、勇于开拓创新、高素质的培训管理者队伍。
     四、重点项目
    (一)公务员职位能力培训。
    以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和职位技能为重点,开展提升职位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注重实践和职位现场培训,加强技能训练,以专家为师,把现场变课堂,把典型变经验。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开展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执法技能培训,政务服务中心和在一线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务员重点开展公共管理、公务礼仪等知识培训和社会管理创新相关能力及专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位公务员重点开展公文写作、人事管理、监察、财务管理等知识培训和信息安全、信访接待、媒体应对等能力及相关技能的培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 期以上的提升职位基础能力与专业技能培训活动。通过进一步抓好公务员依法履职的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三基一专”)培训,明显提升公务员的办文、办会、办事能力,使公务员基本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技能。
    (二)发展战略专题培训。
    贯彻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战略任务,围绕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培育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的战略任务,开展发展战略专题培训。各单位要根据职能,结合实现“十二五”规划分解目标,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广西为主题,针对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制定各阶段的专题培训计划并分步实施。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举办“十二五”规划、保税港区建设、行政效能提高、质量兴桂等若干个发展战略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有关业务部门,每年组织2—3 个发展战略专题培训班。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也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共同组织专题培训。大力推广实际案例教学,举办名家、业务论坛,分享先进理念、推广典型经验,建立专家型、实践型师资库,组织公务员骨干深入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破解发展难题,推出一批重大成果和示范典型。
(三)基层公务员培训。
    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是“十二五”期间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工商、税务等公共服务部门的基层公务员培训。乡镇公务员要突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群众工作、危机管理、实用技能等方面培训;街道公务员要突出依法办事、科学管理、社区服务、创建和谐社区等方面培训;公安、工商、税务等公共服务部门公务员要突出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培训。创新培训方法,以自治区各职能部门为主组织实施本系统基层公务员培训,各部门每年开展2 次以上“送教下基层促发展”的活动,举办1—2 期对县级基层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2 次以上乡镇公务员骨干培训班。以网络在线学习为主要手段,推动基层公务员培训,乡镇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网络培训时间要求不少于20 个学时。到2015 年,将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实施基层公务员学历教育计划,鼓励35 岁以下、未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县乡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项目,确保基层公务员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四)公务员网络培训。
    以广西远程学习中心、广西教育培训网为主平台,充分利用行政机关的网络资源,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务员网络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西部远程发展学习网的资源优势,广西远程学习中心和北海、百色、桂林、柳州、梧州分中心每年组织6 期共5000 人以上的专题视频培训;广西教育培训网每年组织8 万以上公务员参加网络在线培训。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开发更新网络课程,鼓励各市和各业务部门自主开发提升公务员能力的课程,每年网络课程更新不低于15 % ,建立满足广大公务员个性化、多层次学习需求的网络课程体系。公务员每人每年通过网络自选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技能训练等课程不少于20 个学时。逐步建立公务员网络培训学分学时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网络培训考核奖惩机制。到2015 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网络培训体系。
(五)少数民族公务员培训。
    围绕发展民族经济、构建民族文明、促进民族和谐的主题,加强对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公务员的培训。自治区民委等部门每年实施1000 名少数民族公务员专题培训计划,选送学员参加吝层次的培训班。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每年邀请专家、学者宣讲团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举办发展民族经济专题培训班;自治区行政学院每年举办1 期少数民族公务员培训班;每年举办1 期以少数民族公务员为主要对象的东西部对口培训班,选派50 名少数民族公务员到东部发达地区参加培训。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牵头举办l 期少数民族公务员为主的培训班。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公务员参加学历函授教育,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上给予适当照顾和支持,对在县乡工作的少数民族公务员进修获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分别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各级财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公务员培训经费不足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公务员培训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培训计划或方案,加强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制度建设与督促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各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机构要各负其责,制定切实可行具体培训计划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将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公务员年度考核述职与述学、考学相结合,对不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任职、定级和晋升必须提供参加培训的情况。将公务员培训工作列入各部门及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在公务员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加强管理作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公务员培训情况备案制度,各级政府业务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将当年开展公务员培训情况和下一年度组织发展战略、专门业务培训计划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制定广西公务员培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务员培训证书的发放、登记、使用制度,公务员培训使用全区统一印刷的公务员培训证书,逐步建立公务员培训管理信息库。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中期和五年规划实施总结评估,适时调整规划任务,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对公务员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综合效益的动态管理和科学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坚决制止乱办班、乱培训、乱发证行为,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
   (四)优化培训资源配置。
    构建更加开放的公务员培训格局,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及各部门培训中心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发挥资源优势,开展公务员培训。鼓励和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开发和承担公务员培训项目,积极利用国(境)外知名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公务员培训;公务员主管部门定期整合发布有关优质培训资源信息。发挥各地培训资源优势,建立公务员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公务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少数民族公务员培训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新型工业化公务员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公务员培训实施体系。
    (五)建立实用性强的培训师资和教材体系。
    推进师资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师资选聘、培养、评价机制。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选聘党政领导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健全部门领导、业务骨干上讲台授课制度。以培训项目为纽带,吸引国内外名师来桂讲学,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动态开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开发一批具有广西特色针对性强的精品教材和课件。
    (六)保证培训经费投入和效益。
    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将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应将公务员的培训经费申请列入本部门年度预算,并争取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对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培训项目,各级财政要给予经费保证。探索公务员培训经费新的使用方式,建立培训经费绩效评价制度,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  培训  通知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会,自治区工商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年4 月l 日印发
                 (共印28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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