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绿化工1人。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常年在一线室外从事园林绿化养护作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日至1991年3月3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5.学历:初中及以上,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操作技能;
6.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办公室(平新路31号工商行政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5823981。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照2张。
(五)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试前确认。
(六)面试和考察
由市园林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符合招聘资格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审批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局领导班子会讨论同意后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市园林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六、薪酬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6-5823981。
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