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岗位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数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四、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六个单位(财政差额拔款),10个岗位,计划招聘10人。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卫生医疗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9日(报名首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应当与“附件1”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招聘对象应具备规定的合格学历。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护士执业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聘用人员,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七)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重报。
(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上思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党员活动室(地址: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
联系人:韦明秀、韦志能
联系电话:0770-8512254
(四)报名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2019年已经通过执业资格证考试尚未领到证书的,需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职称证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还)。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需提前在防城港人才网下载填写《2020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基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份。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一个科目,考生考试、面试免收考生费用。
(六)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相符。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七)笔试开考比例。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有急需补缺确需进人的岗位,须由上思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报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11月19日-20日(两天)到上思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按医疗卫生类(E类)进行笔试,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为《医学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
1.笔试日期: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公布。县卫健和人社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免笔试条件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职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面试。
2.面试前准备
(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面试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6)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八、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和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一)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生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依次递补。
考察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考察阶段提交由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证明材料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需在面试前到上思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领取函件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都相同的,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采取票决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办理入编、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新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考生须知
(一)考生进入考点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材料。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境外人员,要持有固定隔离两周证明和两次核酸检测无问题的报告,并已居家自我隔离两周。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考务工作人员。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文件规定,做好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并按卫生防控程序和要求报请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在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线下公开招聘各项工作。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设置。
(三)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凡涉及招聘工作的各项时间节点如有调整,经科学研判并报上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2020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w.docx
2020年防城港市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最终版q.xls
防城港市上思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