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为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将2020年我县自主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范围:18-35周岁,1984年11月23日(含本日)至2002年11月23日(含本日)之间出生。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融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详见《融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融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核。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局和人社局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三、笔试
(一)范围
招聘岗位类别为临床类。笔试考察临床类的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三)笔试地点
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
(四)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考场。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于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有零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3个工作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星期日)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
(三)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不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同岗位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1:1的比例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1:1的比例时,需在当日增加面试,增加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当日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公布于考点、卫生健康局公示栏。
(四)公布入围考核人员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
五、考核
(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六、体检和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组织到指定的有质资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考生,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举报监督电话:0772-5137271、0772-5122405。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融水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如政府门户网因维护、升级等原因无法发布公示、公告时,以电话通知为准。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四)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本公告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772-5122601
2020年融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报名表e.docx
2020年融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岗位表e.xlsx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