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1名,聘用条件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拟聘人员要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的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
3.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熟练电脑打字和办公软件操作。
4.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0岁。
(二)公益性岗位3名(门卫室工作人员),聘用条件为: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城镇持《残疾人证》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失地农民证明》的被征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
4.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5.身体健康。
(三)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岗位6名,聘用条件为:
1.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等相关专业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写作能力强的优先。
3.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面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有意者请填写《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时请勾选意向岗位(仅限1个),发送到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邮箱:qz2861605@163.com,或者到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人事科(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号201室)现场报名,报名请附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归还)和复印件。报名公益性岗位的,除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外,还要附上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享受低保证明、失地农民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归还)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截止后,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岗位条件确定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其中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单位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