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蒙山县统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综合考察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
人数:5名。
岗位:统计工作指导员。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热爱统计事业,敬业爱岗、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人员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专业不限(优先聘用统计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会计相关专业人员)。
四、招录办法、体检和政审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行直接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后,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等相关证明材料。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录用方式
面试、综合考察通过后,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
六、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录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待遇(一类岗位)按照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财政拨款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蒙山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213室(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办公室0774-6289418,杨斯雅13877480770。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可自行下载打印或到蒙山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213室领取)、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面试通过后提供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等相关证明)。
(四)报名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蒙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