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2021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梧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6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卫健系统招聘101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5人。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或签约)为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地点: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二楼现场报名
“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包含: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中2019、2020年毕业生的求职推荐材料内须含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
应聘者对本人递交材料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不齐全或虚假,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面试
(一)考生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择优遴选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达比例的需经市直接面试招聘领导小组批准。
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1日11:00
地点: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单位所设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1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六年,并且须在聘用期三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事业单位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八、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8235223、8212573。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