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打击违法建设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何官屯镇党委、政府研究,何官屯政府决定招聘主要从事打击违法建设工作的政府雇员3名,具体招聘内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对公职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身体强健,能吃苦耐劳;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未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法追究、未被劳动教养; 7、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有的条件。
(二)优先条件 1、 复员军人优先; 2、 持有C1以上驾照且具有驾驶技能者优先; 3、 未居住或户籍未在何官屯镇者优先。
二、拟聘政府雇员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权利; 2、每月领取固定工资1800元人民币; 3、按照规定享受政府应缴纳的养老保险比例; 4、享受必要的加班补贴。
(二)义务 1、服从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缴纳员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比例; 3、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4、能够公平、公正,远离贪污、贿赂; 5、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招聘方式 根据受聘者提交资料面试和谈判后,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的方式招聘。
四、 其他要求:
(一)应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犯罪和劳动教养记录的公安派出所证明; 4、需要优先聘用的其他资料。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2月16日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点:何官屯镇党政办、城管办 联系电话:0857—8412017 13985887223 联系人:孙浩然 孙伟
何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