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脱贫攻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引才”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5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三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毕节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
2、经上述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分组
委下属事业单位市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和市粮油质量检测所所需人才面试环节分两个组同步进行。
(三)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20年8月1日9:00。面试分两个组进行,市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职位面试地点: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402会议室,市粮油质量检测所职位面试地点: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1424会议室。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每个组面试测评考官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考官2名,相关专业测评考官5名)。
(四)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21546(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38(毕节市第六纪检监察组)
十、疫情防控措施
详见附件。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