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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阳市开阳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6人)

发布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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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加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阳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开阳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开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开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岗位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2019年开阳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


  4.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


  (1)截止2019年10月1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2)截止2019年10月1日在开阳县辖区内任职满一届且仍在职的的村(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截止2019年10月1日在开阳县辖区内驻村满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驻村干部。


  (3)截止2019年10月1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村干部(不含政工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6年10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招聘、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招聘、招录的人员,2017年办理聘用或录用手续的,招聘、招录年度为2016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9年10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9年10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不在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违法生育或拒服兵役行为的人员。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网上报名入口(www.gyrc.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开阳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报考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截止2019年10月26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7日15: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对无人报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6日9:00至11月9日9:3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在线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委托他人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不能保持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笔试成绩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受理查分时间、地点)。县招聘办公室根据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依据笔试成绩(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根据《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五项目人员”须持县级“引导办”服务期限证明或服务期满合格证;村(驻村)干部必须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在职及任职年限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重新组织面试,并以本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办指定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查结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办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县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首签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7253470(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1-87221314(县纪委)


  网上报名、缴费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5280358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试通知、考生成绩、体检通知、聘用通知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简章》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开阳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we.xls

2019年开阳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说明we.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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