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州机编办字〔2020〕156号),经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考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聘工作日常事务。
疫情防控:本次考聘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
二、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促进中心事业专业技术人员4名(专业技术等级不限),详见《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抽调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6个月以上或在各县(市、新区)扶贫系统工作3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考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抽调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4.未抽调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过,在县(市、新区)扶贫系统工作3年以上的需经相关县(市、新区)扶贫部门推荐报名;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在编事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如管理岗位人员或行政(参公管理)人员报考,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管理岗位职级或行政(参公管理)身份,聘用后按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的。
本次考聘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存在回避情形的;
8.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聘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工作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垂管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盖章)。
各县(市、新区)推荐报考的,报考人除需填写《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外,还需由所在县(市、新区)扶贫部门填写《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表》(附件3)并盖章。各县(市、新区)扶贫部门只可择优推荐1名同志。
报名时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如管理岗位人员或行政(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本人放弃原管理岗位或行政(参公管理)身份承诺书。在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的,需提供抽调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文件。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送达,如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
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本次考聘报名人数与考聘职位数开考比例不能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减考聘职位数。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义市民航大道(中段)黔西南州脱贫攻坚指挥部208室,联系电话:0859-3333786。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地点:兴义市民航大道(中段)黔西南州脱贫攻坚指挥部208室。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地点:兴义市民航大道(中段)黔西南州脱贫攻坚指挥部208室。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方式: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试者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研判能力、文字写作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职业能力等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培训机构),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政策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3)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实际职位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在统一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考聘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聘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者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考聘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审批
(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考聘人员。对拟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考聘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现任职务、拟考聘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二)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聘的,由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按程序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考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考聘资格。
(三)拟考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聘资格。
九、纪律监督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考聘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网进行发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17612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9-3118284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2021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b.docx
2021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c.docx
2021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表a.docx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