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决定选调一批工作人员。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遵义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6个。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地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干净、担当,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2.热爱党的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具有干部身份,且目前编制在遵义市辖区范围内。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中共党员。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9.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其他不可选调的情形。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
(二)报名地点
遵义市委组织部人事科(市行政中心C区608室),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供电子版)(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干部身份材料(如:录<聘>用人员审批表、转正审批表等)。
(三)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报名人数不满1:3,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将对岗位进行调减。
(二)面试
分别根据专业岗位和综合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1:3确定。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五、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2比例确定(若第二名成绩有并列者,同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市委组织部工作并作出考察结论。
六、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召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七、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经部务会研究后确定为选调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核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28981690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76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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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unyiyj.gov.cn/HTML/News/2019_08/10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