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隶属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省属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2019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并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⑺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料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⑵邢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⑶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⑷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⑸失信被执行人;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信息公告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10日。
2.信息公告形式:招聘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ipf.com.cn/)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
报名邮箱:hn5rmyy@qq.com
办公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51—2号金兴来商务酒店7楼703房。
联 系 人:徐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98- 66725537
3.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
⑴ 报名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表格WORD格式;请登陆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ipf.com.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JPEG);
③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PDF或JPEG格式,有二维码标识),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⑥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清单及劳动合同(PDF或JPEG格式);
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资格注册证、住院医师规培证等(PDF或JPEG格式);
⑧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PDF或JPEG格式);
⑨ 属离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离职证明(PDF或JPEG格式)。
⑵报名材料要求:
①以上材料须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须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例如:“儿科(副高)某某某”)。
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④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ipf.com.cn/)公布。
(四)组织考试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考试招聘
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试工作由本单位负责。
(1)笔试
报考人员经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笔试。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临床专业科目。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人员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面试、考核、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考试安排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招聘成绩分别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七)公示
依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其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⑴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⑵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⑶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聘用和入编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