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属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全额事业单位。经报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海南省范围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南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工作经历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http://www.hkscl.org.cn/)。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后续招聘相关公告仅在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09日上午8:00至10月15日16: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入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169)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需以JPG图片格式上传以下材料:
(1)完整填写《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上传);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7)属于在编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结束前上传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项通过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岗位招聘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报考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会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残联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委组织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214879
监督电话:0898-66210235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9日